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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olaris開源不走尋常路

日期:2017/2/27 10:50:33   编辑:Linux業界

文章出處: csdn

Sun將其耗費五億美元研發成功的Solaris 10免費提供給用戶使用,已經被人視為“瘋狂”的舉動,而緊隨其後的對Solaris 10開放源代碼,沒有采用GPL(公共許可協議),而是遵循了更簡短、更清晰的CDDL(通用開發和發布許可)協議,則不得不使人相信:Sun正試圖用技術來換市場,已決心將開放進行到底。

開放與共享是推動IT發展的主流,也是集思廣益的絕妙途徑之一,而相關的開放協議能夠使得開放與共享更加規范化。但是,現有的開放源代碼協議,包括GPL等等都有著種種的限制而不利於開發者的參與。OSI(開放源代碼促進會)新近批准Sun所提出的CDDL(通用開發和發布許可),將解決開發者在進行開放源代碼軟件開發時所遇到的數個問題:專利授權、本地法律條文和與其他開源協議軟件進行混合編譯等,從而賦予開發者更多的自由和權利,並且無需承受更多的義務和責任。
可以說,CDDL協議將源代碼的開放程度大大往前推進了一步。而采用了CDDL協議並且開設了OpenSolaris社團的Solaris 10,將使得開發者有機會參與到這一操作系統的研發進程中來。當下載遵循CDDL的源代碼時,可以對其進行修改、編譯並形成產品,甚至銷售。而無論做什麼,都無需向Sun支付任何費用。Solaris 10是Sun引以為豪的劃時代產品,而開放其源代碼,則是Sun為吸引更多的用戶和開發者、企業加入到Solaris研發環境中來而做出的努力,並且Sun也堅信這將有助於Solaris和Sun的發展。正如Sun公司主管軟件的執行副總裁John Loiacono所說“OpenSolaris社團將加快創新與協作,而這正是開發商、客戶和合作伙伴贏得更多新商機所需要的東西。”
與此同時,一位名叫Philip Beevers 的開發者在Royalblue網站上說,“通過OpenSolaris試用項目,現在我們能夠采用Dtrace技術完成我們以往不能做的事情。我們希望通過CDDL協議下Solaris Dtrace源代碼的采用,進行更多的創新,並提升我們自己產品的質量。”
保護專利訴訟避免遭遇“SCO官司”
很多關心Linux陣營的人都知道,在2003年,SCO公司曾經向包括IBM在內的全球1500家使用Linux的大企業用戶致信,聲稱Linux軟件使用了SCO的UNIX代碼,“未經授權侵犯了”UNIX的技術,並警告稱,Linux系統的商業用戶有可能因此而面臨司法訴訟。這樣的一起訴訟盡管最後不了了之,但是說明了一個問題:盡管Linux本身以開放源代碼、不依靠知識產權獲利為原則,但是它還是有可能遭遇知識產權的官司。
“遵循CDDL協議進行開放源代碼的Solaris 10絕對不會遭遇這樣的問題。CDDL對專利訴訟提供了更強勁的保護。”Sun公司負責操作平台部門的副總裁Glenn Weinberg先生說:“在承認CDDL規范前提下,與Solaris 10相關的600多項專利被全部特許給了OpenSolaris。某些第三方專利,Sun也正在與之協商解決,力求做到全面開放。短時間內無法解決的,將以二進制代碼的形式實現開放。”
根據CDDL協議的規定,在下載源代碼時,Sun就授權開發者可以使用其中Sun所擁有的所有跟Solaris 10相關的專利。為方便企業和政府對源代碼的使用,這些專利將會包括已經申請下來的和正在申請的。
因地制宜遵循本地法律
有關知識產權的法律保護問題,雖然得到了世界性的認同,但是在不同的地區,其法律條文的有關細節還是會有所不同,而讓中國的軟件開發者去學習和遵循美國的知識產權保護條例,顯然有點勉為其難。
“現有的開放源代碼協議,包括GPL在內,都是基於協議本地的法律條文而生成,其中大部分是基於美國本地的法律。”Sun公司負責軟件部分的副總裁Tom Goguen先生說:“在美國以外的地區使用遵守這些協議的軟件,就不得不同時遵守美國的法律,這樣將會造成開發者和使用者很多的不便。”
CDDL把協議本身和法律權限范圍分割開來,因此不在美國地區使用CDDL協議的軟件,就無需再遵守美國的法律,僅受軟件使用者當地法律的制約。這一點也是CDDL有別於其他開放源代碼協議之處。
雙重協議允許“異花授粉”
CDDL是一個遵循雙重協議的規范,對其它開放源代碼也有很大的吸 引力,有了CDDL之後,同類社團的其他項目和許可就可以無需再創建新的許可協議。CDDL允許OpenSolaris與任何開放源代碼的程序相結合,形成新的軟件。這一點有別於GPL的規定:如果要將遵守GPL協議的代碼與其他代碼相結合,必須首先把他們變成GPL的軟件。
對於開發者而言,他們將會很注意一點:是否需要被迫將其所寫的那部分代碼貢獻給CDDL社區?從他們的需求而言,他們需要有一種選擇的權利:或者貢獻給社區,或者保留而不開源。若能這樣,將對眾多參與開發的企業帶來益處。他們將能得到一種保護自己技術成長的方式,對政府來說,也將能得到一個保護自己知識產權的機會:無需將自己的研發成果貢獻給被某幾個公司所掌握的開源社區。
對於CDDL協議而言,如果在OpenSolaris 10代碼的基礎上,加了代碼形成新的軟件,並不一定需要將其變為開放源代碼的東西。是否選擇成為開放軟件,完全取決於開發者自身的意願,這就很好的保護了用戶和廠商的權利。CDDL把區分做得更加明確和鮮明。所有修改了源程序的,必須返回CDDL來確認;但是如果是自己新加的部分代碼,就無需返回CDDL確認。
因此,開發者和廠商完全可以用Solaris的代碼與其他的開放源代碼軟件技術,與諸如Apache(遵循Apaceh開放源代碼協議)、Mozilla(遵循MPL協議)等等軟件技術相結合,生成新的產品,然後把這個產品進行市場化、銷售、推銷等等,而無需向Sun支付任何費用。這將使得Sun的專利技術與其他開源技術相結合,相互之間“異花授粉”,從而能夠得到性能更為強大、技術更為先進的開源軟件。
然而,遵循GPL協議的Linux並不能直接利用OpenSolaris中的源代碼,原因在於GPL與CDDL之間的不兼容。而Sun顯然不願意將其Solaris變成GPL軟件,這將有別於其提出CDDL的初衷。
當然,Linux開發者還可以通過查看OpenSolaris的源代碼來獲取更多的靈感,這其實也是另外一種形式的“異花傳粉”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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